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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澎湖縣政府辦理「113年下半年演藝活動徵選審查」,歡迎立案演藝團隊踴躍送件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審查作業要點辦理(本申請審查作業要點於108年11月15日修訂)。

二、旨案主要受理113年7月至12月在澎湖縣境內辦理之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申請送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2月29日
(四)止(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表件請至本府文化局所屬澎湖縣演藝廳網站下載運用https://hall.phhcc.gov.tw/home.jsp?id=4&act=view&dataserno=201507080001(澎湖縣演藝廳網站>書表下載>演藝活動申請審查作業要點及表單項下),免備文寄至本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收,請依式填寫檢附申請表、計畫書1式2份,信封請加註「申請演藝活動徵選審查」電子檔案(請參閱上開要點第八點規定)等資料,E-MAIL至本府文化局承辦人員陳小姐信箱(fs36160@phhcc.penghu.gov.tw)彙辦。

四、檢附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審查作業要點。
五、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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