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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鼓勵表演藝術台語主流化計畫申請須知

【轉知】文化部鼓勵表演藝術台語主流化計畫申請須知,請轉知本市表演藝術團體踴躍提案

說明:
一、為落實推動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政策,使觀眾於生活中自然接觸台語文化,本部訂定旨揭須知,鼓勵表演藝術團體製作及演出台語節目。


二、本計畫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26日止公告徵件,採線上申請,表演藝術團體製作適合兒童及少年觀賞之台語節目均可提案,相關資訊請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查詢。


三、請協助周知申請訊息,亦歡迎本市場館兒少節目共同響應台語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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