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查詢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佈欄 > 訊息轉知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分享

【轉知】屏東縣政府修正「屏東縣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作業要點」第4點、第5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檔案下載(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