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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變更組織章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1.捐助章程變更之會議紀錄及簽到表。(紀錄經主席親自簽名,正本1份、影本2份,每份正面蓋大印)
2.原捐助章程,經本局驗印章程影本3份(註明與正本相符並核章)
3.新捐助章程正本3份,(章程正面右上方註明歷次修正年月日;每份正面蓋大印)
4.捐助章程對照表正本3份,(每份正面蓋大印)
5.向地方法院聲請變更登記。
6.取得法院發給變更後法人登記證書後15日內,將證書影本函報本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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