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查詢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佈欄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分享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文教行政職系秘書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秘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職系
名額 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碩士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具文教行政職系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並有文化藝術工作經驗者。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大型場館規劃、設計、配置、策展經驗,領導力及抗壓性強,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且能凝聚團隊共識,府會聯繫能力佳。
(五)熟稔文書處理系統,具備AI運用能力、英檢及格證書、採購專業證照並有藝文採購實務經驗。
有效期間(訖) 2026-07-27
工作項目 (一)襄理葫蘆墩文化中心展演活動、藝文推廣等各項業務。
(二)襄理葫蘆墩文化中心館舍修繕維護營運。
(三)襄理葫蘆墩文化中心內外公共關係、溝通業務。
(四)兼任文化建設基金會副執行秘書。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葫蘆墩文化中心 (臺中市豐原區圓環東路782號)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5年7月27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 應上傳附件如下:
1. 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及現職派令。
2. 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
3. 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所定情形之證明(無則免附)
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本局視狀況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6707許先生。
(四)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情事之一者而刻意隱瞞、或資料內容有遺漏、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當事人自負責任。即使獲錄取若經查有前開情事,本局有權取消錄取資格。
連絡人 許先生
連絡電話 04-22289111轉26707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