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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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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6年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請踴躍申請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次公告辦理116年本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受理11612日至1161231日期間之演出,申請時間自1159

      月1日起至115930日止,逾時恕難受理。

三、本案申請書資料及申請作業要點,請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www.tyccc.gov.tw )→便民服務→補助專區」下載,請詳閱並依據格式撰

      寫計畫提交。得採電子及書面申請,電子申請請至桃園網路e指通申請(https://e-services.tycg.gov.tw/),以書面申請者,請寄送資料至

      該局展演藝術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並於信封上註明「116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補助申請」。

四、請團隊踴躍申請,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羅一萍小姐:03-33225928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