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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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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115年視覺藝術類補助」開放申請

一、文化部為健全視覺藝術生態,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每年依據旨揭要點審查及補助國內依法設立之行政法人或立案之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學術研究機構、文化藝術事業機構等團體或組織,辦理視覺藝術推廣、人才培育及出版等計畫。

二、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下午5時止,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歡迎符合申請資格者遞件。

三、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詳見申請說明,線上申請作業請逕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辦理;若有相關問題,可洽文化部黃小姐(02)8512-6527 、林小姐(02)8512-6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