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協助國內優良文學雜誌永續經營並優化文學雜誌出版及寫作環境,國立臺灣文學館辦理115年度「優良文學雜誌補助」計畫,申請期間自1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
二、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國內合法立案經營文化藝術之出版事業、藝文團體、學校及基金會等之出版單位,但不包括政府、政黨、公立學校等機構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人所成立之行政法人機構與組織。
三、 補助條件以在本國發行滿1年且定期出版,以創作、報導、評論為主之文學雜誌;並以出版、發行、推廣費用為限,但不包含人事與行政管理費,每件申請案以新臺幣一百萬元為上限。
四、 相關訊息請至國立臺灣文學館官網首頁公告查詢(https://www.nmtl.gov.tw/)並下載相關表格,或洽詢承辦人:展示組黃小姐,電話06-2217201分機2312。
國立臺灣文學館「優良文學雜誌補助作業要點」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0-03
- 發布日期: 2025-10-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第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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