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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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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年度「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受理申請公告及相關資料

一、依據「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 文化部為鼓勵各類文化人才出國從事駐村創作與交流,115年度與12個國際藝術村合作,由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前往駐村,包含視覺藝術類、表演藝術類、策展人、文學類、漫畫類、影視及流行音樂類等類別。
三、 受理申請時間及方式如下,歡迎符合申請資格者,於報名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線上報名:
(一) 一律採線上報名申請,申請系統已自即日起開放,截止時間(線上申請系統關閉)為114年10月15日下午5時。
(二) 申請人應於公告申請期間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上傳相關申請資料。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報名權益,建議申請者即早完成線上報名程序。逾期申請者,及文件缺漏、經通知仍補正不齊者,不予受理。
四、 本案相關要點、申請資格、各藝術村簡介、駐村申請計畫書等電子檔及承辦窗口聯絡資訊,請逕赴「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參考、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