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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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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雄市文化中心115年(7-12月)展覽檔期開始受理申請

受理時間:114年91日起開始受理至930日截止。(週六、週日、假日不收件)

開放場地:
1.至真堂一館及至真堂二館(1159~12)
2.至真堂三館(1157~12)(註:至高館、至上館因進行耐震工程,1157~12月不開放申請)

申請資格:凡藝術工作者或其代理人均得依規定提出申請。

送件內容:申請展出作品以最近三年以內創作為原則。

申請表索取方式:

 

洽詢資訊:電話:07-2225141轉分機89058906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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