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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115年上半年視覺藝術展覽徵選計畫」

一、受理申請時間自114年7月28日至8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下載,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寄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

三、相關申請表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本局僅協助轉知活動訊息,如有相關疑問請洽主辦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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