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查詢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佈欄 > 訊息轉知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分享

【轉知】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自114年7月1日起開放受理「115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歡迎踴躍提案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時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114年9月審查,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

三、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5年1月至12月(不含6月、7月、8月),且如因演藝廳進行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需要,本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四、本案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至「宜蘭線上藝文平臺系統」-線上申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http://yilanart.ilccb.gov.tw/)」詳閱申請要點,並填寫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