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進行創作,擴大藝術教育功能,臺東縣政府提供發表平臺,凡對藝術創作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均得提出申請。
1.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
2. 請依格式填具紙本資料後,信封加註「115年度藝文中心展覽申請」,寄至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視覺藝術科(950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50號)
3. 上傳送審作品圖片電子檔至雲端硬碟: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smGx20XLJJ6sP-1LTBYMdmqaVcd4Guo0?usp=sharing
(上傳之圖片資料夾請備註展覽名稱)
相關申請辦法請至臺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下載:https://culture.taitung.gov.tw/other-applicate (台東藝文平台/便民服務/其他各項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