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 一、請於114年7月15日前填妥紙本申請表件以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送達花蓮縣文化局,申請表單請至花蓮縣文化局查詢下載。 二、本案承辦人:花蓮縣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陳先生,03-8227121轉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