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澎湖縣作家作品集第三十輯」徵選對象為凡本籍或曾設籍澎湖及在本縣就學、工作、居住一年以上者;雖非本縣籍作者,但其作品以描述澎湖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
二、 徵選類別以作家未結集出版之新詩、散文、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綜合類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
三、 收件日期至本(114)年5月31日止。
四、 徵選簡章請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網站-補助申請簡章及各項表單下載(http://www.phhcc.gov.tw)並連結。
「澎湖縣作家作品集第三十輯」徵選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2-26
- 發布日期: 2025-02-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第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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