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4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文參選資格如下:
(一) 本籍或(曾)設籍本縣人士。
(二) 曾於本縣就學、就業及服役者。
(三) 父母親其中之一人,設籍或出生於本縣者。
(四) 未具前述資格,但其作品以描述雲林鄉土風情為主要內容者,亦可參與徵文活動。
二、 徵選活動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止;凡經入選作品,每件作品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作品出版後再贈得獎作者100冊,以表彰對文學創作之熱忱。
三、 徵文類別以作家未經發表之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含原創及改編)、兒童文學及文學論述(含臺灣文學研究相關論文、文學批評或對雲林作家之評論)。
四、 徵選簡章請洽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頁https://reurl.cc/yDY7Gq下載。
民國114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簡章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2-23
- 發布日期: 2024-12-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第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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