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參與資格:臺中市政府委託依法設立或立案之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或學校辦理之社區大學。
- 徵選主題與內容:
(1) 每案至少規劃 12小時至 18小時之 社造 課程 (如:工作坊型式或學分班 );其中 3-4小時應規劃「社造計畫說明」及「社造提案工作坊」之操作課程,並由該社大辦學轄區內之區公所或輔導平臺推薦之師資授課。
(2) 課程方向需以推廣文化平權、傳承在地知識、多元平權議題融入永續發展指標SDGs、社區母語、食農教育、食物設計、不同社群飲食文化、公民審議 、青銀共創等文化議題。 - 執行經費:每案最高為新臺幣5萬,惟實際名額及金額依實際核定金額發給。
- 徵選方式及流程:即日起至114年3月28日截止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