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擴大臺中兒童藝術節辦理效益,推廣親子共同參與多元表演藝術活動,提升內容豐富性、觀賞性及互動性,帶給市民朋友精彩的藝文饗宴。
二、申請資格:全國立案演藝團體
三、主題設定:適合12歲以下兒童觀賞之音樂、舞蹈、戲劇,須具有與親子良好互動之規劃,並富有教育意義及藝術美感等內容。
四、徵件時間:112年11月20日(星期一)至112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五、演出方式:觀眾免費入場,非售票演出
六、詳細內容請詳閱簡章,提案格式請參提案計畫書(附件)。
相關問題請洽詢:04-22289111分機2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