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查詢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佈欄 > 訊息轉知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分享

【轉知】金門縣文化局112年街頭藝人登記作業受理申請。

一、每年換證申請期間:本年為改登記制第一年度,預計10月起進行登記取證,且每年可申請換證申請期間自2月1日至3月31日止,採線上或書面受理申請,經基本資格查核確認後即可發予登記證。

二、 相關表單請逕上金門縣文化局官網/藝文活動/金門縣街頭藝人專區下載(https://cabkc.kinmen.gov.tw/)。

 

檔案下載(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