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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國際機場「臺灣之窗」徵求展示臺灣文化參展作品案訊息

  1. 依據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之窗管理要點辦理(附件1)。
  2. 請有意參展單位,於112年8月31日前,填妥臺灣之窗申請單(附件2)並檢附展覽主題內容之構想示意圖或簡略企劃說明,逕寄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審核;逾期之申請不受理。
  3. 臺灣之窗展示櫥窗位於桃園國際機場於第二航廈1樓入境大廳,共計六面(展位分配圖如附件3至6)。
  4. 受理申請期間至112年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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