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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選

一、本活動徵選類別以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詩以四十至六十首或一千至一千五百行為原則,其餘各類篇數不拘,總字數五萬至八萬字之間為原則。入選作品提供獎金新臺幣三至五萬元。

二、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加註「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集」字樣,一式五份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文學及圖書資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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