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臺中兒童藝術節-演出團隊徵選與補助計畫簡章
一、目的:為擴大臺中兒童藝術節辦理效益,提升演藝團隊素質,落實藝文教育向下扎根,推廣親子共同參與多元表演藝術活動,提升內容豐富性及專業性,帶給市民精彩的藝文饗宴。
二、申請資格:經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立案,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及民俗技藝等演藝活動之團隊,並取得所在地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
三、主題設定:適合12歲以下兒童觀賞之音樂、舞蹈、戲劇,並富有教育意義及藝術美感等內容。
四、徵件時間:113年9月16日(星期一)至113年10月7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五、演出方式:售票演出
六、本案經費以所需經常性經費支出為主,不得採購固定資產及設備等資本門支出,一案核定金額最高為新臺幣40萬元整。
七、審查作業:
(一)初審:由本局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資料短缺或不符者,本局得以書面、電郵或電話通知於五日內補件,逾期未補正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複審:由本局組成三至九人評委會審查,其中外聘委員為邀聘具有創作展演、藝術行政、美學、經營管理或藝術行銷等相關領域之專家或學者。
八、詳細內容請詳閱簡章,提案格式請參閱提案計畫書(附件)。
相關問題請洽詢:04-22289111分機2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