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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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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保及健保等相關個人自付費用。)
職系
名額 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文書處理能力,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有效期間(訖) 2025-12-22
工作項目 (一) 辦理綜合、研考、文化政策(本局施政計畫)。
(二) 《文化報報》月刊。
(三) 教育局終身學習業務窗口。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4)年12月22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無則免附)等學經歷證件,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化研究科科員職務代理人員」。
其他 (一)本職務為考試分發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最早為115年1月28日」)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必要時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22日
(七)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 中樓8樓)
連絡人 文化研究科林秀芬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轉2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