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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第二屆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及徵件說明會資料各1份

    1. 操作場域以農村再生社區為原則。
    2. 申請項目須為農村在地文化。
    3. 申請項目須與農村生活、生產和土地環境相關。
  1. 技藝保存類:關心農村地方文化事務人員和組織單位,自主或邀請教育研究單位人員共同投入地方農村文化調查保存。
  2. 傳承推廣類:辦理文化傳習內部人才培力及外部人才培養課程,申請本類項目須開放有意願學習農村文化技藝之青年、學子與社區居民參與。
  3. 技藝活用類:曾接受本署(含各分署)、其他政府機關或教育研究單位補助執行保存紀錄,已具有地方文化發展脈絡參考資料者方可提出申請。以創新設計開發符合現代使用之項目,活用農村文化技藝特徵、內容、素材和技術製程以延續地方文化。
  1. 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5327(星期五)下午5時前,一律採線上申請報名。
  2. 線上申請:請於報名期間內,依指示填寫線上報名表單(網址:https://reurl.cc/3bAMN8)。申請書須簽名或蓋章用印後上傳,始完成報名作業。(用印文件應妥善保存,複審階段將統一收取)
  3. 本次徵選僅接受線上報名方式,請於申請時間內完成報名。相關報名規定請詳閱申請須知;另相關電子檔案可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訊息/最新消息下載(https://www.ardsw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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