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藝術
本屆活動訊息
111年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111年2月11日到2月21日開放收件
一、 實施目的:為落實文化扎根,推展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宏揚漢字文化,特辦理本活動。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加對象: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各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對書法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 比賽組別:以110學年度(110年9月起算)就讀年級為準
(一)國小一至三年級組
(二)國小四年級組
(三)國小五年級組
(四)國小六年級組
(五)國中組
(六)高中職組
五、 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依組別每人以一件為限。
1.收件日期:111年2月11日至2月21日止(寄件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書寫內容:以典雅詩詞或聖賢格言為主,字體不拘,可落款署名,不需裱褙。
3.作品規格:自備28格(或空白)四開宣紙(約35×70公分)。
4.報名方式:
(1)個人報名
自文化局網站下載個人送件表(表一)並填妥資料,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郵寄至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封面請另註明「參加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2)團體報名
步驟一:於本局網站下載團體報名表(表二)檔案,填寫完成後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局承辦人信箱(Yucecca17@taichung.gov.tw)。
步驟二: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標示送件表上的作品報名編號。
步驟三:列印團體報名表一份,連同作品郵寄至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註明「參加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5. 成績公布
各組擇優錄取45名參加決賽,錄取名單除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另郵寄書面通知。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加對象: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各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對書法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 比賽組別:以110學年度(110年9月起算)就讀年級為準
(一)國小一至三年級組
(二)國小四年級組
(三)國小五年級組
(四)國小六年級組
(五)國中組
(六)高中職組
五、 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依組別每人以一件為限。
1.收件日期:111年2月11日至2月21日止(寄件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書寫內容:以典雅詩詞或聖賢格言為主,字體不拘,可落款署名,不需裱褙。
3.作品規格:自備28格(或空白)四開宣紙(約35×70公分)。
4.報名方式:
(1)個人報名
自文化局網站下載個人送件表(表一)並填妥資料,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郵寄至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封面請另註明「參加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2)團體報名
步驟一:於本局網站下載團體報名表(表二)檔案,填寫完成後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局承辦人信箱(Yucecca17@taichung.gov.tw)。
步驟二: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標示送件表上的作品報名編號。
步驟三:列印團體報名表一份,連同作品郵寄至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註明「參加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5. 成績公布
各組擇優錄取45名參加決賽,錄取名單除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另郵寄書面通知。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相關檔案:111年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簡章.odt
相關檔案:111年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簡章.docx
相關檔案:111年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簡章.pdf
相關檔案:[表二]團體送件表.odt
相關檔案:[表二]團體送件表.docx
最後更新時間:2021/12/24 上午 10: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