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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訊息
【轉知】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自111年7月1日起開放受理「112年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歡迎立案演藝團體踴躍送件!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時間自111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111年9月審查,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之審查結果。
三、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2年1月至12月(不含6月、7月、8月),且如因演藝廳進行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需要,本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四、檢附「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及「演出活動注意事項」。相關表件可於本局網站-業務服務-表演藝術專區-表演藝術活動-「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辦法下載。
二、受理申請時間自111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111年9月審查,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之審查結果。
三、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2年1月至12月(不含6月、7月、8月),且如因演藝廳進行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需要,本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四、檢附「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及「演出活動注意事項」。相關表件可於本局網站-業務服務-表演藝術專區-表演藝術活動-「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辦法下載。
相關檔案: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
相關連結: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相關檔案:演出活動注意事項
最後更新時間:2022/6/22 上午 10: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