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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訊息
【轉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自111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112年度美術展覽申請作業」。
一、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為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努力創作、展出成果,特辦理旨揭美術展覽申請作業,對象為全國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及團體,申請展出地點為新北市藝文中心、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及美麗永安藝文中心等地,申請展出期間為112年全年。
二、檢送「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如附件),徵件受理收件時間自111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culture.ntpc.gov.tw/最新消息/活動公告/一般公告/「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查詢下載,或於收件期間逕至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Index.action/教育文化專區/項次62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辦理。
二、檢送「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如附件),徵件受理收件時間自111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culture.ntpc.gov.tw/最新消息/活動公告/一般公告/「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查詢下載,或於收件期間逕至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Index.action/教育文化專區/項次62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辦理。
相關檔案: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
相關連結: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相關連結: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
最後更新時間:2022/1/17 下午 02: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