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欄
表演藝術
【轉知】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08年上半年基層展演活動徵選」
一、本案受理108年1月至6月辦理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申請時間為107年8月27日起至9月27日止(郵戳為憑);為改善場館環境,本局中正堂將自108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休館辦理場館整建工程,不提供檔期登記,獲選單位於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學校展演地點辦理。
二、申請表單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下載,請依格式備妥公文與申請表及企劃書1式7份,寄送本局(展演藝術科,地址:360苗栗市自治路50號)收。
三、俟審查後,將另函通知送件單位審查結果。
二、申請表單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下載,請依格式備妥公文與申請表及企劃書1式7份,寄送本局(展演藝術科,地址:360苗栗市自治路50號)收。
三、俟審查後,將另函通知送件單位審查結果。
最後更新時間:2018/8/29 下午 01: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