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欄
公告
【公告】本局所轄各文化(藝術、藝文)中心111年度展覽檔期自110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
一、展覽申請類別:
(一)甲類:110年4月1日至4月15日受理111年度免送評審會審查者、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成立滿十五年以上之團體展、本市學校美術相關系所科班畢業展及立案具全國性美術比賽性質之展覽申請。
(二)乙類:110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受理111年度一般藝術創作者、藝術團體或未通過甲類申請者。
二、展覽申請簡章可於本頁面或各中心官網下載,相關問題請洽各中心業務窗口:
(一)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吳敏慧小姐,04-23727311分機305。
(二)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傅素花小姐,04-25260136分機305。
(三)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蔡佩如小姐,04-26274568分機504。
(四)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翁秋鳳小姐,04-23921122分機203。
(一)甲類:110年4月1日至4月15日受理111年度免送評審會審查者、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成立滿十五年以上之團體展、本市學校美術相關系所科班畢業展及立案具全國性美術比賽性質之展覽申請。
(二)乙類:110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受理111年度一般藝術創作者、藝術團體或未通過甲類申請者。
二、展覽申請簡章可於本頁面或各中心官網下載,相關問題請洽各中心業務窗口:
(一)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吳敏慧小姐,04-23727311分機305。
(二)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傅素花小姐,04-25260136分機305。
(三)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蔡佩如小姐,04-26274568分機504。
(四)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翁秋鳳小姐,04-23921122分機203。
相關檔案:111年展覽申請簡章(大墩文化中心)
相關檔案:111年展覽申請簡章(葫蘆墩文化中心)
相關檔案:111年展覽申請簡章(港區藝術中心)
相關檔案:111年度展覽申請簡章(屯區藝文中心)
最後更新時間:2021/2/17 下午 01: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