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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一、 實施目的:為落實文化扎根,推展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宏揚漢字文化,特辦理本活動。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加對象: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各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對書法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 比賽組別:以111學年度(111年9月起算)就讀年級為準
(一)國小一至三年級組
(二)國小四年級組
(三)國小五年級組
(四)國小六年級組
(五)國中組
(六)高中職組

五、 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依組別每人以一件為限。
1.收件日期:112年2月13日至3月2日止(寄件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書寫內容:以典雅詩詞或聖賢格言為主,字體不拘,可落款署名,不需裱褙。
3.作品規格:

組別

紙張規格

(一)國小一至三年級組

(二)國小四年級組

(三)國小五年級組

(四)國小六年級組

(五)國中組

四開白色宣紙(28格或空白皆可),直約70公分、橫約35公分,採由右至左直書,並請落款。

(六)高中職組

對開白色宣紙(有無格線皆可),字數不限,直約140公分、橫約35公分,採由右至左直書,並請落款。



4.報名方式:
(1)個人報名
自文化局網站下載個人送件表(表一)並填妥資料,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郵寄至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封面請另註明「參加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2)團體報名
步驟一:於本局網站下載團體報名表(表二)檔案,填寫完成後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局承辦人信箱(Yucecca17@taichung.gov.tw)。
步驟二: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標示送件表上的作品報名編號。
步驟三:列印團體報名表一份,連同作品郵寄至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註明「參加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5. 成績公布
各組擇優錄取45名參加決賽,錄取名單除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另郵寄書面通知。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 決賽日期:預訂112416(星期日),實際日期以決賽通知單及本局網站公告為準。
  2. 決賽地點: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地下樓研習教室。
  3. 參加決賽者請依規定時間報到參賽,並自備書寫工具(含墊布),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4. 內容:現場公布書寫題目,採由右至左直書,並請落款。
  5. 紙張規格及書寫時間:

組別

紙張規格

決賽時間

(一)國小一至三年級組

(二)國小四年級組

(三)國小五年級組

(四)國小六年級組

(五)國中組

四開白色宣紙,直約70公分、橫約35公分,提供有格線及無格線紙張任選。

60分鐘

(六)高中職組

對開白色宣紙,直約140公分、橫約35公分,提供有格線及無格線紙張任選。

8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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