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查詢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佈欄 > 訊息轉知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分享

【轉知】大甲區公所114年度「大甲區中正紀念館展覽廳展覽申請」徵件

一、受理時間:113年5月1日至5月20日郵戳為憑)。

二、申請人於同一年度以提送一件申請案(個展或聯展擇一申請)為限,且不得同時申請個展及參與聯展,相關申請方式、作業流程及相關表格規範,請洽台中市大甲區公所或上中正紀念館官網(https://dajiaart.taichung.gov.tw/3245857/post)查詢。

檔案下載(或附件)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